移动微法院 未来已来

足不出户,开启诉讼之旅

全国首创:“余姚微法院”时代

2017年10月8日,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移动互联全业务生态平台——“余姚微法院”正式投入使用。“微法院”将推动足不出户“网上打官司”进入“手机上打官司”的“微时代”,法官可在线解决纠纷,让群众切身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该平台依托微信小程序,具备在线立案、开庭、证据交换、调解、送达、执行、特邀调解、代表委员联络等功能。

截止到2017年11月17日 ,已有1218件民商事案件、101件执行案件进入“余姚微法院”。其中通过微信远程立案118件,在线开庭1件,线上完成结案127件,平均处理期限7天。

“余姚移动微法院”的“诞生”及其模式的推广,满足了法院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着力点,以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目标,以创新运用互联网科技为手段,不断在司法领域探索“减负增效”。

“余姚微法院”——“微法院平台”先驱者

全国首创丨余姚“微法院”正式上线:手机上可以打官司

注重问题导向,
有效缓解诉讼模式中的痛点难点

一场完整的诉讼,流程环节繁多、信息交互量大,要经过立案、送达、开庭、执行等诸多流程环节,同时需要法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多方参与。对当事人而言存在立案手续烦、联络法官难、获取信息慢等痛点。

对此,余姚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机制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诉讼新模式,借助微信这个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最亲近、最善用、应用最广泛、最成熟的社交沟通平台,实现便民诉讼。相比APP软件,微信小程序轻型、灵活,无需安装下载、用完即走,且无须互相添加好友,对法官和当事人的私密信息有保障。同时,微信小程序有拓展的空间,可以通过单个或多个集成的方式承载更多的互动和服务功能。

注重司法体验,
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体验

实现“一案一空间”。考虑到当事人线上参与诉讼的便捷性和易用性,内容操作简单且不同案件互不干扰。在线立案后当事人即可进入案件专属空间,办案人员、诉讼参加人可通过文字、语音、视频、图片等方式进行互动交流,法官可线上告知、通知、联系各方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

“一步一导引”,诉讼规则充分告知。“移动微法院”下诉讼的每个步骤都有风险提示、诉讼告知、消息提醒或法官释明等,在当事人进行某个特定环节操作时,平台将有针对性地推送相关规则,如诉讼风险、调解规则、庭审规则、送达规则等,以便于当事人更好地掌握和遵循诉讼规则在网上参与诉讼。

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切实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有效促进了审判团队的科学分工,促使法官助理审判辅助作用的充分发挥,让法官从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处理司法核心业务。“一键送达”避免了传统送达方式周期过长、效率不高的缺陷,平均可缩短4天以上送达时间;在线证据交换前置和线上补充开庭有助于加快庭审节奏,线下一次开庭成功率提高22%;让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执行信访投诉同比下降40%以上。

“移动微法院”推动司法流程从“点上公开”到“面上公开”转变,具有全程公开、沟通充分、全程留痕的特点,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范围,大大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公开不够、沟通不畅所产生的信访问题、不信任问题,让当事人在全流程、同步性公开中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

注重以诉权保障为中心,
进一步优化司法理念

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移动微法院”的运用实现了办案模式从线下转变到线上线下融合,它既不包办线下诉讼的所有问题,也不排斥线下所有行之有效的方式,就像一辆诉讼列车,当事人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上车下车”,充分体现了司法系统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

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当事人可以全天候、跨地域参与诉讼、了解案情进展、与法官进行互动。

保障当事人的监督权。“移动微法院”有全程留痕的特点,当事人和法官在线上进行的全部诉讼活动均可备查、可追溯,实现司法公开从结果推向过程,使得司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

全面升级:“宁波移动微法院”时代

2017年12月,在宁波中院统一部署下,在“余姚微法院”先行试点的基础下进行改版,升级为覆盖两级法院的“宁波移动微法院”。

2018年1月2日,“宁波移动微法院”以“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为核心理念全面推行,程序集在线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开庭、执行等功能于一体。

移动电子诉讼改变了传统诉讼流程的实现形式,法官和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诉讼所有环节都在网上进行,或部分诉讼环节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实现了案件办理线上线下高度融合、互为补充。
黄贤宏
宁波中院副院长

截止到2018年8月26日,“宁波移动微法院”每日访问量平均超过1.5万人次,累计访问量已超过200万人次;全市法院在移动微法院平台上流转的案件近7万件,其中民商事等审判案件49395件,执行案件20096件,分别占同类同期新收案件总量的72%和60%。

全国唯一:“浙江移动微法院”时代

2018年1月11日,经过宁波、嘉兴等地法院试点应用,最高法确定宁波两级法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

2018年4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与腾讯、通达海、华宇及米福合作,“宁波移动微法院实验基地”正式揭牌,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牵头组建全国联合项目组,以腾讯公司微信小程序为技术支撑平台,以宁波“微法院”为样本,建设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平台。经过4个月全力攻关,开发出面向全国法院推广的版本即4.0版。

2018年9月10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共同启动,浙江移动微法院4.0版全省正式上线。自此,浙江全省法院当事人和律师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让打官司“一次也不用跑”变成现实。

移动微法院4.0版,为当事人以及全省一线办案法官提供了一个全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平台和办案辅助平台,为矛盾纠纷的化解以及司法流程的监督提供了一个全面、规范、全程留痕的多元化解平台和实时监督平台,也为移动端诉讼平台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模板和方向。
朱深远
浙江高院常务副院长

浙江“移动微法院”打官司“一次也不用跑”已经成为现实,截止到2019年1月29日前已办理案件55.5万件,引入诉讼参与人15.8万人,其中律师22211人;总访问量1568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3万人次。

针对“移动微法院”的建设成果,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许建峰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移动电子诉讼能够为群众提供最便捷、最透明的诉讼服务,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移动微法院”为全国法院推动移动电子诉讼提供了一个广阔前景。“宁波移动微法院”的成功,是浙江高院、宁波两级法院与腾讯、米福等科技公司共同努力的成果,但这个成功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全新的起点。

今天在“浙江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全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已经全面推行,尤其在三年疫情期间,移动电子诉讼最大限度的确保了正义永不缺失。